各区教育局、市教科院、市属中职学校(单位):
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年上半年结题工作已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我市中职学校(单位)承担的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(含、年立项的社科类)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,请按照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(科技类)结题的通知》等要求,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。
二、材料要求
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,结题材料电子版由各中等职业学校负责汇总,统一报送至我办刻录光盘,无需报送纸质材料,不接受个人申报。
1.提交材料: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年上半年结题汇总表》(每个单位1份,包括EXCEL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),《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》(每个项目1份,WORD电子版),佐证材料(每个项目1份,PDF扫描版)。
2.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,并按照“项目编号+负责人姓名”的规则命名文件夹。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。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,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,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。
三、其他事项
请各中职学校(单位)教育科研负责人于年4月29日前将本校(单位)结题材料(含结题汇总表、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)电子版发送至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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